“精神病”的判断依据到底是什么?一个正常人如何能证明自己没有病?

如题所述

在最近的一则新闻中,一对夫妻将对方送入精神病院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让我们不禁要问,“精神病”的判断依据究竟是什么?一个正常人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病呢?接下来,我们将深入了解这些问题。
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什么是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特征的疾病。精神疾病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脑炎、躯体疾病相关的精神障碍,如低钠、低钾等代谢紊乱,以及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等;
2. 精神分裂症,常见的表现有幻觉和妄想,病人会凭空听到声音,或感觉敏感、多疑,总感觉有人跟踪、监视自己;
3. 情感障碍,包括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恶劣心境等,还有情绪低落或情绪高涨;
4. 焦虑障碍,包括广泛性焦虑、急性焦虑发作,以及特定的恐惧,如有的人怕蛇、怕高处等,均属于焦虑方面的问题;
5. 强迫性和躯体相关障碍,此类病人可能有反复纠结的症状,或有身体上的不舒服;
6. 进食障碍,如暴饮暴食、过度节食或贪食,均属于进食障碍;
7. 性相关障碍,如暴露癖、性身份障碍、异装癖等;
8. 儿童期精神障碍,多见于多动症和孤独症;
9. 发育方面的问题,如精神发育大迟缓等。
那么,“精神病”的判断依据到底是什么呢?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 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是否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 是否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4. 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5. 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一个正常人进入精神病院,如何能证明自己没有病呢?首先,辩解可能真的没有用,由于当你拼命辩解,企图寻求一大堆证据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过程中,在人们的眼里你已经是一个精神病了,或许说是不正常了,而如果当你不再辩解,不再证明时,由于医师往往先入为主的以为你有精神病,所以也仅仅当你是承认了现实真相罢了,所有当被误送进精神病院时,一开始的任何动作,任何言语都是无效化的;
1. 尽量地保持沉默、安静,尽量不要暴露过激言语或负面能量往往一个人被误送进精神病院,除了一些高智商犯罪,企图使人误以为自己是精神病外,更多的是被人栽赃。那么此时此刻,自己首要做的不是证明自己是否正常,由于医师总会相信挑唆之人的话,先入为主的以为你是不正常的,所以应该尽量地保持沉默,当医师问你问题或许和你聊天时,应该保持安静,尽量不要暴露过激言语或许是负面能量,医师总会十分在意患者的行为和言语,这是他们判别最直观的证据;千万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比如:做出强烈的反抗,在医生面前大喊大叫。你这样做的下场,只会是被医生打一针镇定剂,然后被关进“小黑屋”。
2. 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二来,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当然轻易不要和其他真实的患者谈话,这句话或许有些轻视意味,可是现实的确如此,当你真实能够和一个疯子谈话并且理解的时候,你离疯子其实也就不远了,千万不要以为你不吃不喝反对,或许说和所有人都能谈得来,医师就会觉得你正常了,反过来,你不吃不喝,医师只会以为你有自虐倾向,和精神病谈得来,只会让人以为你其实就是个疯子;
总结总之,除了前面所说的受人栽赃(其实如果真是那样,说不定医师也是被收买的,那你无论做什么,其实都是没办法的),你会被送精神病院,肯定是做了什么过激反应,或许说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工作,遇到后,首要应该马上保持清醒,最快速度保持沉着,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尽力做好自己原本的姿态就好,多余的东西能不做就不做,能不说就不说,说多做多,错的也就越多,这样才能够更加有助于医师的正确判别。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证明,抓住早上医生查房的机会,问什么答什么就行。平时乖一点,因为护士会有小本本记录病人异常情况。当然,如果自己确实饱受精神痛苦,请遵医嘱治疗。要知道医院是给你治病的,不是害你的。
四、一个正常人如何能证明自己没有病,则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以下将从自我观察、社交关系、日常功能、心理健康和专业评估等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讨论。
1. 自我观察:
1.1 没有明显的症状表现:一个正常人通常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如幻觉、妄想、丧失现实感、情绪波动等。
1.2 能够自主管理情绪:正常人能够自主管理自己的情绪,如愉快、悲伤、愤怒等,并且情绪反应与事件的关系相符。
1.3 能够理解和应对现实:正常人能够理解和应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包括日常工作、学习、人际关系等,不会出现过于困惑或无法适应的情况。
2. 社交关系:
2.1 良好社交技巧:正常人具备良好的社交技巧,能够与他人保持适当的互动和沟通,并且不会表现出突出的社交障碍。
2.2 维持稳定的人际关系:正常人通常能够维持稳定的人际关系,能够理解和维护他人的情感需求,不会因为个人特质或行为而导致频繁的冲突或矛盾。
3. 日常功能:
3.1 正常的生活习惯:一个正常人通常具备正常的生活习惯,如良好的卫生习惯、正常的饮食作息、适度的身体锻炼等。
3.2 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正常人通常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完成各种学习和工作任务,并且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相应的成绩和能力。
4. 心理健康:
4.1 健康的心理状态:正常人通常具备良好的心理状态,能够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并且能够自我调节和保持心理平衡。
4.2 没有明显的心理障碍:一个正常人通常没有明显的心理障碍,如焦虑、抑郁、强迫症等。
5. 专业评估:
5.1 医学专家的评估:若自己对自己的身体或心理状态有疑问,可以寻求医学专家的评估和指导,比如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等进行专业的评估和诊断。
5.2 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在一些心理健康机构或社区中,通常会提供心理健康的问卷调查或测评工具,通过填写这些问卷调查可以间接反映自己的心理状态。
综上所述,一个正常人可以通过多个角度来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自我观察、社交关系、日常功能和心理健康等方面均可以提供一些证据。此外,如果对自己的身体或心理状态有疑问,可以寻求医学专家的评估和指导,进行专业的评估和诊断,以获得更准确和全面的判断。
五、就新闻中的情况,那么,这对夫妻究竟谁有病?还是双方都将精神病院当作合法拘禁场所,以达到报复对方的目的?这对夫妻究竟谁有病还是要经过专家的诊断才可以下定论,如果双方是将精神病院当作合法拘禁场所,以达到报复对方的目的的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首先,精神疾病患者的收治,分自愿住院(即患者本人同意)、“非自愿住院”(即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以及强制医疗三个部分。第三个部分主要针对涉及的刑事案件,经鉴定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经法院判决需强制医疗。此事件牵扯到的是第二种情况,即“非自愿”住院。“非自愿”住院条件有两个: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伤害自己的情形,必须经过近亲属同意,但有危害他人的行为或是有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家人或者是其所在的单位、民政以及公安等都有权力送医。医院在收治时,家属提供患者的既往病史是很重要的收治依据,再加上家属的陈述,如果门诊收治时就能够诊断,收治即可直接用药,如若当下难以下诊断的,需先收治观察72小时,观察最长不超过两周,医生会根据收治的依据,进行微检查,再加上精神检查,主要是通过谈话,来发现入院者有哪些不正常的地方,确诊了才能用药,观察期间是不能用药的。这对夫妻无需向谁证明自己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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