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方协议毁约的问题

我是09界应届毕业生,去年11月通过一家公司的面试,他们让我把我的三方协议邮寄到他们公司,协议上什么也没写,没有学校公章,没有我的个人签名,只有我写的一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什么的。现在找到一家更理想的公司,想去那里,但没有三方协议,所以就和学校又要了一份,但提出的条件是必须及早问原单位要一份退函,否则学校说他们也不好办事(意思是如果没收到原单位退函,当原单位把旧的三方邮寄给学校时,他们就只能把劳动派遣证发往原单位,而不是新的公司),但要问原单位要退函,他们就要我违约金8000元,这个违约金并没有在书面上写出过,而且发录用通知时也并没有提及。
我的问题是,旧的三方上面并没有学校和我的公章及签名,而且也没有提及违约金,只是打电话问原单位的人力说是8000元,这个数目很大,所以想知道我现在不去原单位从法律上说算不算违约?如果我不缴纳违约金,单位不给学校退函,我会不会受损失?(学校说去年有几个学生谎报自己的协议丢失,结果原单位把三方邮寄回学校,学校只能把劳动派遣证发往原单位,而不是新找下的单位,吃亏的只能是学生,他们说这样做是不想承担法律责任,我这方面也不懂,想问问相关业内人士或懂这方面的专家)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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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意义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1]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1]
编辑本段法律问题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超过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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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3
你说的是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吧。
由于大学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而是适用《合同法》,是可以规定违约金的。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三方就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书面协议。所以,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只要不是明显失去公平就是合法的。而“一方违约须向另两方各陪2000元违约金”,是三方对等的,显然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这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由于三方协议是高教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从中找到漏洞是非常难的,签订后既要毁又想规避违约责任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你违约后,不仅是用人单位要找你要违约金,学校也会以不与你再签订协议、扣户籍、扣档案都方法处理你的。
望你三思而后行。慎重。
第2个回答  2009-03-05
违约金需要你自己谈,每家不一样的,看见协议书上的备注了么?那就是为一些事情准备的,你这估计就是违约啦,虽然协议书上没学校的章,但是有的学校的公章是要求后盖的,就是说,你先拿着协议书找公司盖章,然后再找学校,这样也方便学校统计就业人数,之后你再把盖完所有章的协议书邮寄到公司,之后公司会给学校邮寄接收函,这样你就算签到工作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0
直接不去就行了,因为协议都在你手上,再加上你事前也和公司说了,对方也知道了你只是没有把考上公务员作为解约的一个条件附上去.根本不用有什么内疚的心理,毕竟你也说明情况了,只是你没遇到过这种问题苦恼而已,,从法律上的角度来看,对方没有和你签订的合同在手,凭什么来追究你的责任.放心好了.
第4个回答  2009-03-05
一,违约金没这么多。和对方谈谈。二,签约多长时间?短,就去做。三,找当地律师问,他会告诉你怎么做。公司为难你,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