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

如题所述

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同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规定,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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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2
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同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规定,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2个回答  2021-04-03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的出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组织设置。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1、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当由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决定。

4、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党支部一般应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第3个回答  2021-04-02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规定很明确,正式党员超过3人的,必须成立党支部,而且是单独成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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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如何开展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时,不能建立党支部。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足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不超过6个月就能增加党员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是,这样的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如果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该党支部,而与邻近单位的党组织组成联合党支部。

发展预备党员肯定是党支部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的重大问题。因此:

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不能临时与其他党支部合并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未履行任何手续,自行合并党支部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做法是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的。

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并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应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予以撤销,重新组建新的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将有关部门的党员正式编入该党支部,然后才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所以,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三人的党支部,应当暂缓发展新党员工作,待支部正式党员达到三人以上可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与其他部门重新组建成立新的支部后再按程序开展党员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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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基层单位向基层党委报送关于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性质、党员数量(包括预备党员)、建立党支部的理由、建立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人数和支委会委员设置方案等。

2.基层党委收到请示后,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支部成立事项,做出决定,并在1个月做出批复。

3.收到基层党委批复文件后,基层单位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党支部撤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1.基层党委召开会议,对下属支部撤销问题开展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2.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撤销党支部的请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支部后的党员去向等。

3.上级党组织收到基层党委关于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将批复意见反馈给基层党委。

4.基层党委收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支部,并及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4个回答  2020-12-23
1.
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基层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2.
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以暂时保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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