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哪三种形式?

何谓免税务税购进原材料?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格的公式如何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分为三类:

1、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以办理退税,外贸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退(免)税的。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免税务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扩展资料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属从价定率计征的按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依据;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按出口数量为依据,予以免征消费税。

另外,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外销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退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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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免、抵、退”和“先征后退”则属于出口退(免)税的两种计算方法。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将出口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等已纳税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退”是指符合外销比例条件下,生产企业当期要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可将未抵顶完的各额予以退回。

先征后退”则是指对出口企业一律先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征税,然后再由税务机关按照不同产品的退税率退税。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即所谓的“不征不退”,是指对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税,也不退税。

199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自产的货物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2000年底之前出适用这个政策。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