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是住院期间还是出院后进行法医签定?

我大爷护校,因有事让小孙庆庆帮忙看校,两青年砸学校玻璃并打了庆庆,嫂子与其理论,两人又将嫂子打成左手骨折,用石头打其左耳后部,现在医院已经住了一个星期了,此事已报案,派出所要法医签定。想做法医签定,请问我该怎么去走这个程序。需要哪些手续?

你可以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报告单复印下,然后警察会指引你去你们当地的某家医院,找法医门诊,详细的情况到那再问法医吧。
鉴定损伤程度的话,一般都看病人完全恢复以后,以他所受的伤对他正常生理功能的影响程度来鉴定的,所以你先不要急。
左耳后部外伤,需要影象学检查,五官科检查,既然是石头砸的,颅骨骨折、血肿、颅内出血是可能的,那可比较危险,医生可能还要考虑在病人恢复期间观察病人是否有其他症状,比如有可能影响到听力、视力等,所以医生评定病情需要一定时间,而法医需要根据医生的诊断来鉴定损伤程度。
左手骨折,需要骨折愈合以后2个月(好象是2个月),测定关节活动受限的程度,然后根据条例判定损伤程度。
再根据这个案情,估计至少定个轻伤,重伤的可能性都不小(损伤程度从轻到重:轻微伤-轻伤-重伤),重伤的话就基本上要坐牢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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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6
出院以后到派出所开委托书,然后带着病例和X线或者CT片到法医鉴定中心去做。又不清楚的地方可问我。你这个差不多可评轻伤。
第2个回答  2009-02-16
当地的派出所一般都有指定的验伤医院。具体方法可以去问问当时接警的派出所。验伤应该是在住院期间或住院前。如果等好了就无从查证了。以上为个人看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19
一般由你就治的医院给你出具“伤情诊断书”,你还可以到公安医院等地方让法医给你鉴定是什么程度的伤害,具体得问法院派出所承认什么你就给他们什么,但这个费用的你自己先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