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擅自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有权要求一份吗

父亲已过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家里有母亲和兄妹,母亲在未通知女儿的情况下,私自与儿子去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已归儿子,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女儿可否提出上诉?

如果房子的产权证是母亲的名字,那么女儿无权要求。若不是母亲自己的财产,女儿可以要求一份。母亲拥有此房产的所有权,包括处置权。母亲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其他儿女不需要签字。母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既然房子属于母亲所有,那么母亲就有权处分。
法律分析
母亲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其他儿女不需要签字。母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既然房子属于母亲所有,那么母亲就有权处分。母亲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大儿子的行为,属于母亲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母亲的处分行为是合法的,其他任何人,包括子女,都无权干涉,当然也就不需要其他儿女的签字(同意)。住房只要是母亲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任意处置,不需要他人授权签字。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一位子女,有了新房产证,住房就属这位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和母亲没有关系。母亲不管是否还活着,其他子女都没有权利主张这套房子权益。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可以的。母亲拥有此房产的所有权,包括处置权。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分权,即使将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予某一个子女,法律也予以保护。即使将财产遗赠给他人,也是同理。当然,法律也规定必须给不能独立生活和照顾自己的子女保留必要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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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6
虽然房子产证是你爸爸的名字,但是事实上的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所以你父亲过世后房产的一半是属于可分配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由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显然,这种行为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去法院要求你应得的那一份,也就是房产的一半*遗产继承人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2-16
有,不合法,当然可以!(反正我支持)
第3个回答  2009-02-16
没有
父亲死后,房子由母亲继成
所以房子是母亲个人的,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