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养老保险金是街道充任务给我办的,没多久就收走,说是给我削了去。可现在我想办了,保障局说我没有削不能办,而且还在把还来欠的补清,还要我交清滞纳金,我这不是太冤了吗。如果证在我手里,我不交的话是我的错,可现在不是我的错,我不知道要找谁要个说法了。有没有可能不交滞纳金。帮我想个办法,我现在要去打谁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