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姐被判几年

如题所述

有期徒刑四年。安溪一姐林雅丽因涉嫌诈骗罪,情节较为严重,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林雅丽是安溪县感德镇岭西村人,2012年3月22日,与堂哥林东东、林春金结伙,虚构一女婴为台湾一富商之女,以假冒“茶王”刘小姐身份四处寻找亲生父母为名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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