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已认证已抵扣,如何做分录进项转出?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已认证已抵扣,如何做分录进项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附注: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根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哪些进项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税法和其他法规明确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以外,都是可以抵扣的.其中不可抵扣的进项包括,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种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好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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