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子女继承一套房产怎么办

如题所述

若是有遗嘱,可直接按照遗嘱内容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若是没有遗嘱,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继承编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理。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的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子女继承房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
(一)法定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多个子女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时,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形:
(1)一般情况下,多个子女应当平均分配房产;
(2)多个子女中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房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
(3)多个子女中有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房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4)多个子女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是其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房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给该子女;
(5)如果多个子女共同协商确定了房产份额的,也可以按照各子女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可以不平均分配。
(二)遗嘱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遗嘱”的形式主要有几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若是被继承人有遗嘱的话,则应当首先尊重被继承人本人的意愿,按照其订立的遗嘱进行房产分配。如果多个子女对于遗嘱继承份额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最终的继承份额应以判决结果为准。
多子女继承房产的最佳路径
【多子女继承房屋规划策略】
若多子女之间无法协商,所有子女均要求登记继承房屋份额,是最差的策略。家庭名下有房子女(参照上述梳理观点),建议要求分割房屋,主张房屋折价款;家庭名下无房子女,要求取得房屋份额,支付房屋折价款。若多子女之间可以协商,可将房屋过户至家庭名下无房子女名下,待房屋出售后(前提父母购房时间已满五年),分割房款。若担心拿房子女出售房屋后不愿支付房屋分割款,可协商房屋折价款,由拿房子女支付其他子女。
若多子女家庭名下均已有房,且矛盾较大、无法协商,也建议尽量将房屋由一人继承,由房屋继承子女支付其他子女房屋折价款。该策略解读:由一人继承房屋,支付其他子女房屋折价款,一般会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中列明,这个将成为该子女今后出售继承房屋计算个税时,可税前扣除的依据,将会减少该子女承担的税负。但如果房屋登记至多名子女名下,一方面增加了家庭房屋数量使得本该享受“满五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子女不再享受;另一方面,若多子女再出售继承房屋,则增加了所有子女的税负成本(即各子女按其继承份额的差额20%缴纳个税)。
若多子女家庭名下均已有房,且容易协商,其中一子女近期有售房打算,可以暂缓继承房屋,待其中一名子女将其名下唯一住房正常出售后,立即启动诉讼程序,调解由该子女继承房屋,支付其他子女房屋折价款或待房屋出售后支付房屋分割款。这样既可以节约20%的个税、还可以减免75%的诉讼费(这个诉讼律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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