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题所述

重庆公积金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贷款6个月利率是5.6%,6个月到1年的利率是6%;1-3年是6.15%;5年以上的年利率就是6.55%。采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所以大多人都会采用这种方式贷款。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重庆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央行公布的个人(人民币)5年期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是2.75%;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是3.25%。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如下: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重庆公积金新政策2022

一、贷款额度

(一)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

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二)贷款成数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职工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5%。

(三)其他规定

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0%;

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5%;

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

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2、缴存职工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目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五、其他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认房”方面,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时,只认中心城区的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时,认定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

“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二)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三)“三无人员”的认定:

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1.“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2.“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3.“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12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四)多子女家庭认定:

多子女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五)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六)灵活就业人员贷款:

选择我市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网友提问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入口及方式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开通中心城区置换贷款(商转公)受理线上预约功能。

各预约渠道及步骤:

(一)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二)手机APP(点此进入扫码下载重庆市住房公积金APP):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三)网厅: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贷款预约-受理预约各渠道在“受理预约”中输入贷款相关信息,预约网点选择“交行民族路支行”、选择预约时间、时段,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即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后会收到“12329”短信提示,且在受理的前一日会有短信提示前往受理。

(四)具体受理地址: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74号中雅大厦6楼(人和街小学对面);

(五)联系电话:023-6385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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