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题所述

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扣除,另外一些营业外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6、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只有当无形资产报废时,按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当按照“营业外支出”科目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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