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上月下发了《关于发布200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和利率的调整幅度。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南京市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年缴费工资基数调整问题做了统一发布,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最终敲定,从现行的
705元调至853元,提高148元。
全市下限提高74至148元不等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200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1年市社会平均工资14104元确定。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705元(14104÷12×60%)。2003年,由于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全面推行,同时考虑到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会给全市自由职业者及困难企业职工增加负担,我市的缴费基数暂缓调整。溧水、高淳两县2003年的缴费基数均按省厅文件规定进行了调整,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分别为11804元、13523元,下限分别为590元、676元。原江浦、六合两县2003年的缴费基数,按我市2002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85%即13787元也进行了调整,下限为690元。
2004年度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省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数18951元的90%确定,即17056元。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853元,提高148元;上限为4264元。江宁区今年基数的调整与市里同步执行。这一标准低于我省苏州、无锡两市。
溧水、高淳两县的缴费基数分别按2003年两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941元、15001元确定,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697元和750元,分别提高了107元、74元。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分别为3485元、3750元。
参加原江浦县、六合县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年缴费工资基数为1535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为3837元,下限为768元,下限提高78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793元
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退休及符合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由2003年的16328元调整到今年的18951元,月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158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的缴费基数和有关待遇标准的计发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
2003年度参加市级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为793元。
自由职业者月缴费增加33元
调整的同时,自由职业者和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缴费难度加大。目前我市按照155元(705×22%)最低缴费数缴纳的参保人员约有38.3万人,占36%。其中自由职业者13.78万人,占参保自由职业者总数的69.24%。调整后,月缴费最低标准达到188元(853×22%),月增加33元。
南京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1369元每月
参考资料:http://news.sohu.com/20040726/n2211965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