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拆迁,立基人怎么补偿

我们家上海农村,现在碰到拆迁,老房子立基人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土地使用权证上是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面积270平方,房子也是我爸爸造的(建筑面积323平方),爷爷奶奶一直跟我们住在一起。拆迁后还可以拿323个平方的拆迁安置房。
现在碰到拆迁,爷爷过世了,我爷爷的宅基地是不是可有我的子女继承?奶奶的这一部分怎么划分,应为奶奶提出奶奶的部分拿出来要跟2个伯伯平分。现在问题是怎么分,只分奶奶地基作价的一部分,还是拆迁安置房的平方也要拿出来平方?

第1个回答  2014-07-12
你爷爷如果过世时还未拆迁,他就不是动迁安置人,没有动迁份额,如果已开始动迁,他的份额由他的子女和奶奶共同继承,你奶奶的份额肯定是按她全部的动迁份额进行均分的。追问

谢谢陈律师,现在问题是动迁是按照房子的平方数来拆迁,不是按人口,所以我奶奶的这一部分怎么划分。

追答

宅基地是分两块补偿的,一个是土地补偿,一个是房屋补偿,土地证上只有你爸爸的名字,原则上土地补偿这块,你奶奶是没有份额的,你奶奶户口在内的,所以房屋补偿这块所有的在册户口人均分。

追问

陈律师,不好意了,问题又来了我奶奶的户口是不在这个房子里的,只有宅基地立基的时候把我奶奶的立基在了我爸爸这里,所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划分奶奶拆迁后的这块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1-21

宅基地上房屋遇拆迁如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