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上午办的入职手续,当时觉得公司还不错的,我应聘的是行政助理(文员),结果今天去,工作又增加了一个外销,说是前两个月要做满十个代销点。公司卖红酒的,我这不成了销售了么。结果他解释就是合同的第一条,我现在不想做了,合同写的,先违约的一方要付另外一方违约金300块,我还教了公司统一的制服380,说不满工作如果不满两个月的话是不退的。如果我现在直接不去公司了, 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我交了身份证复印件跟简历,其他的一切都没有办理,包括保险什么的。我没分,但是真的很着急,求大神详细解答,我实在不愿意去酒店推销红酒,地点是要自己找的,公司完全不管的。
你好,你不去公司上班并解除劳动合同,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这种销售岗位人员流动相当大,公司方面是有准备的;
这个公司违规收取服装费及约定违约金,它决不会找你麻烦的,你大可放心好了;
这个服装的钱交了,他说做满两个月就可以退给我,衣服今天是发给我了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不去上班了,衣服是不是要还回去,还回去面临的一方面衣服钱是不会退给我,另一方面还要给三百的违约金。我第一次出来面试找工作就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难过,以后不能再随便的签合同了,他之前说的工作内容根本没有,结果合同就有。
追答衣服你自己看着办吧,如果有用就留着,没有用就给它们算了;不过,钱肯定是很难退给你了;也可以试一试;
公司违规约定违约金自然无效,不用理会的;
职场新人以后要小心点,吸取教训吧,现在这个社会讲诚信的人只占我国人口的1%,不管干什么要多考虑一点;
每个人适应社会都有个过程,慢慢就好了,现实的社会环境就是这样的,无法改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