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世贸

如题所述

中国经济和世界接轨,世界经济变化会影响中国。就如同现在美元变化和国际原油提价都会使中国的通货膨胀加剧!
随着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随着外资及外资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 位的进一步上升,以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及管理必须符合WTO的多边协议和规 则的要求,将使我国国家的宏观调控难度增加。
外国产品更自由地、廉价地进入中国市场,肯定会对某些行业产生一定的 冲击,如化工制药业、机械工业、汽车业、某些电子产业、通信设备制造业等。
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强化,也会使一些长期侵权或缺乏创新能力,缺乏 品牌,依靠仿制生存的企业难以为继。
开放服务市场是我国加入WTO所承诺的重要义务。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 缔约方最终对服务贸易实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服务行业将面临外国 同行的强有力挑战,将不得不让出一定的市场份额,出现“肥水流入外人田”的 问题。
开放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的进口会逐步增加,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一定 压力。
中国加入WTO后,汽车、电子产品和某些高档消费品的进口将会有 所增加,对于国内相关产品等生产企业形成压力。我国有巨大的市场,有20年 改革开放形成的物质基础,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经受得住这种冲击,并且经过一个 时期的调整和适应后,会形成新的竞争力。WTO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规范全球贸易的国际组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贸易政策审议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广大成员参与并受益于国际贸易提供了多边制度保障,在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等方面,发挥了砥柱中流的重要作用,显示了多边贸易体制强大的生命力和制度优势。

WTO成立于199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继承者。多边贸易体制历经60多年的风雨历程,经受住了种种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建立起统一的多边贸易体制,遏制了单边主义的倾向;二是WTO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半个多世纪来,全球贸易总量增长了30倍,全球关税平均水平从最初的40%下降到目前的4%。三是在金融危机中,WTO充分发挥监督和约束作用,及时启动“贸易措施监督机制”,定期发布报告,跟踪各国经济刺激措施,在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四是不断加强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广度和力度,越来越多的涉及贸易的活动得到规范。迄今WTO已发动了九轮多边贸易谈判,目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首次以发展为主题,将进一步扩大贸易自由化。五是不断提高多边贸易体制的代表性,成员从最初的23个发展到今天的153个,增加了七倍。六是有效化解贸易争端,为贸易自由化保驾护航。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WTO有望不断完善规则,强化自身职能,增强对其他国际协调机制的影响力,在全球经济治理中,承担更高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中国认真履行加入WTO各项承诺

历经15年艰苦谈判,中国终于于2001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加入WTO九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主动地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积极利用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与世界各国发展经贸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指标年年都有新突破。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国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2009年中国经济增长8.7%,为地区和世界经济复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加入WTO九年来,多边贸易体制所倡导的理念在中国已逐渐为人们所了解,“透明度”和“非歧视”等WTO原则已成为中国立法的原则依据,全球视野、创新眼光、竞争意识、发展意识、法治观念、知识产权观念正在深入人心,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会计制度,企业素质与国民素质得到了更深层次和更具普遍意义的提升。

加入WTO九年来,中国切实履行承诺,认真行使权利,积极参与WTO各项活动,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WTO的所有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建立起了符合规则要求的经济贸易体制,成为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

在货物贸易领域,按照承诺逐步削减关税水平,关税平均水平从加入前的15.3%降低到2009年的9.8%,其中,农产品平均关税为15.2%,工业品平均关税为8.9%。中国还按所承诺的时间表全部取消了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彻底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

在服务贸易领域,在按世贸组织规则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个,涉及银行、保险、电信、分销、会计、教育等重要服务部门,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准入机会。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使其与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相一致,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中国已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法律体系,清理了300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贸易体制和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使中国的对外经贸体系与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们的承诺相一致,中国的贸易体制和环境更加稳定,更具可预见性。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中国作为贸易大国,一方面采取了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的举措,积极应对危机;另一方面,继续保持市场开放,以实际行动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没有采取任何保护主义措施。2009年,中国进口增长2.8%,是主要经济体中唯一进口呈现正增长的国家,支撑了不少受危机困扰的国家的出口,创造了就业,为全球经济复苏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中国积极推动多哈谈判,全面参与WTO各项活动

多哈回合谈判是WTO发起的第九轮多边贸易谈判,是迄今涉及范围最广、参加成员最多的一轮谈判,其成功将有助于创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可持续增长。

中国始终积极推动多哈谈判,与世贸组织所有成员一道,密切合作,推动谈判取得公平、平衡的结果,实现发展目标。中国积极参与了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和高官级的谈判和磋商,举办了2005年大连WTO小型部长会,在同年12月香港举行的WTO第六届部长会上发挥了桥梁作用。在2008年7月小型部长会上,中国受邀参与“七方”(G7)部长小范围磋商,首次进入多边贸易谈判核心决策圈。中国从大局出发,努力弥合各方分歧,始终不放弃推动谈判达成共识的努力。虽然谈判最终破裂,但中国所发挥的作用有目共睹。2009年,为打破僵局,推动谈判。中国及时提出“尊重授权,锁定成果,多边谈判为基础”的三项谈判原则,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认可和支持,并体现在二十国集团峰会宣言中。2009年底的WTO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呼吁改善和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成员共同向世界发出“开放、前行、改革”的积极信号。

中国全面参与各个领域的谈判,提交了100多份提案,在技术层面为推动谈判做出了实质性贡献,并做出了实质性的关税削减承诺,按照目前谈判达成的结果,中国的农业和工业品的关税将削减30%左右;中国的服务业部门也做出了一些新的开放承诺。

在贸易政策审议方面,中国加入WTO九年来,分别于2006、2008和2010年接受了WTO的三次贸易政策审议,回答了60余个成员提出的近3700个问题。通过审议,展示了中国坚定实行开放的经贸政策,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负责大国形象。

在发展方面,中国积极响应WTO“促贸援助”倡议,多次向促贸援助框架下的多哈发展议程全球信托基金进行捐助,帮助其他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从多边贸易体制中全面获益,并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

中国一贯遵守WTO规则和加入WTO承诺,并积极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化解与成员间的贸易争端。按照事项统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起诉案件有7起,被诉案件有8起。中方愿意与其他WTO成员一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国还积极支持WTO机制建设,先后向WTO推荐了上诉机构成员人选以及相关委员会主席人选,支持WTO能力建设活动,多次为促贸援助捐款,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能力,还为越南、老挝、白俄罗斯等正在加入WTO的国家提供了官员培训等。

加入WTO九年的历程再次证明加入世贸组织决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高瞻远瞩的历史性决策。中国有效利用世贸组织这个多边舞台,抓住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成为发展中国家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的一个典范。中国负责守信地履行承诺,积极为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做贡献,不仅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也赢得了世贸组织成员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肯定和赞赏。

中国始终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始终是自由贸易原则的重视维护者,始终是多哈回合谈判的积极推动者。中国将继续坚持“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与其他成员一道,共同努力,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不断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向更加民主、更加高效和更加公正、平衡的方向发展。
中国加入WTO后,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履行承诺。具体包括:
一、货物贸易领域:
1、关税: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于2002年1月1日大幅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低到12%。工业品的平均税率由14.7%降低到11.3%,农产品(不包括水产品)的平均税率由18.8%降低到15.8%。
2、非关税措施:按照加入承诺,中国自2002年1月1日起取消了粮食、羊毛、棉花、腈纶、涤纶、聚酯切片、化肥、部分轮胎等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制定了《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细则》。2002年机电产品配额总量已于2月6日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国家计委于2001年11月8日公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该管理办法现已公布,并已于2月5日正式实施。2月8日,国家计委公布了《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以上两个文件于2月10日实施。
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11月12日公布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化肥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有关2002年化肥分配申请的公告》已经公布。
另外,按照加入承诺,中国已修改和废止一批与WTO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已于去年底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已相继出台。
二、服务贸易领域:
中国加入WTO前后,中国政府根据所做出的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此外,还有一些法规正在积极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其中《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还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以上法规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尽快公布。
三、知识产权领域:
我国已于2000年和2001年完成了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这些法规修改完成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方面可望完全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
四、投资领域:
中国立法机构已经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三个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法律及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通过税制改革也已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制;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收费;废除了对外籍人员购买飞机票、车票、船票,门票、公共设施的双重收费标准。根据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汽车产业政策已经公布。
五、透明度领域:
根据我国加入WTO有关透明度的承诺,外经贸部通报咨询局自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WTO成员之日起,即正式开展工作。
2002年1月1日,该局在外经贸部政府网站公布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办法》(暂行)和《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办法登记表》,就提供有关贸易咨询的范围、方式和时限向公众做了明确说明,咨询方式为书面形式,咨询问题将在30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
1月14日,中国政府WTO咨询点正式开始向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就我国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的信息向社会各界提供咨询。
截至目前,该局共收到来自各国驻华使馆、中外企业和个人的书面咨询300余件。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已对绝大部分的咨询问题作了书面解答。
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组织成立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外经贸部、其他部委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WTO专家和学者。
此外,为了更好地履行中国政府咨询点的承诺,该局已经开始筹建中国政府WTO咨询网站。通过咨询网站,公众将获得简单、快捷、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WTO咨询的效率和质量将得到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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