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就是拿着摄像机对着人拍,或者拍照片,然后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播出、摆上网。这算侵犯肖像权吗?
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拒绝采访也是受访者的权利。如果其拍摄的影像资没有刻意的人身攻击或侵害当事人的隐私则构不成侵权,否则有侵权之嫌。
但是,个人的违法行为、显失公共道德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不能受隐私权的保护。
电视台不能随便采访人,拍摄需要获得当事人许可。
也不能未经当事人许可,就播出到电视上。
正确的采访流程是,采访前先获得当事人的采访许可。
采访后需要当事人签字,认可该内容可以播出,才能在电视台播出。
如果暗访之类的,可以通过马塞克等技术手段来保护当事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