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法律责任认定

借 款 协 议

甲方(借款人):XXX 有效证件:身份证 证件号码: 略
乙方(出借人):XXX 有效证件:身份证 证件号码: 略
丙方(担保人):XXX 有效证件:身份证 证件号码: 略

现由于甲方生意需要,由丙方作为担保人向乙方借款,经三方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 乙方于2008年8月11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若本协议能按期履行,三方当事人无违约行为,该借款无利息。如有违约,该贷款须按照第5条计息。
三、借款期限:自乙方交付款项之日起 20日 。乙方不得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借款。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甲方应于2008年8月31日以人民币形式一次性还清本次所借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还款。
五、违约责任:如若甲方没有按时还款,甲方需按照银行同期4倍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且甲方还必须自约定还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乙方收回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六、此协议中,丙方对甲方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和监督责任。即丙方有权督促甲方按时还款,甲方必须配合丙方了解甲方一切动态,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则甲方所欠款(包括利息、违约金)由甲、丙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交由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从三方签字并且乙方实际交付贷款之日起生效,自甲方还清款项后自动无效。
其他未尽事宜,须经协议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

甲方(借款人):XXX(按手印)2008.8.11

乙方(出借人):XXX 2008.8.11

丙方(担保人):XXX(按手印)

附: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欠条
自2008年8月31号,出借人多次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要借款,借款人一直敷衍(仅通过银行转账一千两千的转过3次合计约5千左右),担保人称借款人不还他也没有办法,之后压根就不接电话(在手机上屏蔽出借人的电话号码)。请问:依照上述协议出借人提起诉讼能够主张多少权益?是怎么计算得来的。谢谢!

1:借款合同中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是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二款规定,因为合同中不仅仅有保证人的签字同意,还有相关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因此应当按照协议承担责任。
3:债权人可以以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也可以把双方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具体可以根据那一方有还款能力来决定以谁作为被告。一般来说以双方作为被告有更大的权利救济可能。
无论是借款人还是保证人都有责任偿还全部本金、利息以及因为追缴债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义务
4:关于可以主张的金额。
首先是剩余的借款,就是扣除借款人已经偿还的部分。
其次,从2008年8月31日至借款人转帐之前期间,对于未偿还部分的利息。就是90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90000-1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89000-2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加上(87000-2000)*当时银行利率*超期的天数/365,以上四次之和。也就是说,假如借款人9月30日还1000,10月31日还2000,11月30日还2000,利息计算就是:90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9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7000*当时银行利率*30/365,加上85000*当时银行利率*2008年12月到起诉前一天天数/365。
因为协议中约定了利率,所以可以按照上面所说的4倍同期利率来执行。至于说同期利率的确定,下面有一个表格,可以参照以下。具体按照那一种来算,是一年的还是半年的还是三年的可以自己决定,可以按照最高的来主张,不过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如果逾期的时间不长,法院也不会按照那么高的利率判决。
再次,违约金的主张。按照协议,可以主张违约金。只要借款人没有还清借款,从借款到期一直到起诉之日的前一天都可以计算在内。用天数*0.005*90000计算。
还有,因为追缴债务所带来的一切费用,比如交通费、食宿费等只要有发票之类的证明都可以主张。
最后,诉讼费用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因为你提供的时间和还款信息不清楚,所以只能说到此了。以下是利率参考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上网时间:2008-12-22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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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经济纠纷的法律责任认定如下:

    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第2个回答  2009-04-16
如果还款日期到了
借款人还没有还清的话 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两个,借款人还不起 担保人也会给你还剩下的余款的
那天在电视的法律讲堂就有这么个案列 就是这么判的
你的证据和借据都写的这么详细,你打官司肯定会赢的 法庭上将就的是证据,你什么证据都有完全可以把利息和借款全都要回来,
最讨厌借钱不还的人-.-尤其是那种敷衍了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