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医保透析报销百分比

如题所述

尿毒症属于普通病,与其它病报销是一样。

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扩展资料

农村

门诊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2、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

1、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城镇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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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0
你好,尿毒症患者门诊、住院透析均享受医保、新农合报销,且全年包干价中90%的费用由医保报销,个人只需付10%。例如在三级医院透析每次600元,全年包干价为72000元;在二级医院透析每次550元,全年包干价为66000元。按去年的报销比例70%计算,在三级医院治疗患者自付30%,患者一年要自付21600元,每月需支付1800元。如果按今年报销90%计算,患者自付10%,则患者一年只需支付7200元,每月只需支付600元。“二级医院同比,这样将会避免患者因病致穷发生。
青岛静康医院是国家下属二甲级肾脏病专科医院,属于国家重点肾病专科医院,是国家城镇医保、新农合定点单位,可以医保报销,对于是外地要来就诊的患者可以协助办理相关转院和报销手续。青岛静康医院汇聚了来自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的教授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肾病专家泰斗的临床治疗经验与国家专利“循经护肾疗法”的优势完美结合,中西医治疗特色互补融合,标本兼治,为肾病患者提供一流的诊疗平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0
第3个回答  2019-01-15
按照保险规定,尿毒症在重大疾病范围里,一般社保也应当给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会报销85%-90%左右,但各地报销比例不完全相同,最好去你所在的医保单位进行咨询。此外如果有商业保险,还可以申请大病保险。建议去专业医院治疗收费透明!
第4个回答  2019-12-21
尿毒症医保透析报销百分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就诊产生的医疗费可由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方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2000元时,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人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2000元时,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五。住院报销方面,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转市外医院5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八十五,二级医院百分之九十,一级医院百分之九十五,转市外医院百分之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