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0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
第2个回答 2018-12-04
我11月十八号买了一个被子,刚开始一有一点味道,后来我出差了,前天回来的,但是这个味道实在太浓了,不能用,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可以退货吗?
第3个回答 2019-04-10
2018年7月份买了辆摩托车,五千多块,到2019年4月10号已开回车行维修五次,每次去都说帮你弄到好,现在实在没有时间开回去给它弄了,请问可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