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开除我,但让我写检讨书或者自己主动辞职信

朋友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是外派出去的,是原来公司的房地产分公司。工地的前期手续跑完了,以一个不正当的理由想开除他,给他两个选择,要么检讨书,要么自己写辞职信,公司欠他六万多的工资,(每个月工资都是扣除百分比的发的,然后,过年后一起发)。
不想自己主动写辞职信,也是不可能写检讨书的,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什么人脉,不知道应该该怎么处理?
(还想知道,主动辞职和被开除的详细区别,只知道开除有什么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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