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

A.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B.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C.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D.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答案】:B、C、D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法人依法清算并注销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已经依法消亡,不能再成为当事人,也不会再行涉诉。A选项句义所指应是法人已经注销,所以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之规定,任何公民都具有诉讼权利能力,都能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仅仅失去了诉讼行为能力,依然有诉讼权利能力,所以B选项正确。但须注意,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不能亲自参加诉讼去实现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必须确立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C选项中,“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即指《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中的“其他组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成为当事人。所以C选项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消协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