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退税流程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退税流程如下:
1、确定赡养人身份:确认是否为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若子女已去世,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也可成为赡养人;
2、核算扣除额度: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需分摊2000元,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000元;
3、选择分摊方式:兄弟姐妹可选择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
4、办理退税申报:按照确定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完成退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确定纳税人的收入类别;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扣除各项免税收入、减除费用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3、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4、扣除已预缴的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退税流程包括确认赡养人身份、核算扣除额度、选择分摊方式以及办理退税申报,其中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不超过1000元,兄弟姐妹可选择不同的分摊方式,最终向税务机关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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