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如题所述

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净及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根据相关规定标准支付;
3、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和需要护理的情况确定;
4、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交通食宿费:交通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6、辅助器具费:根据需要配备辅助器具的实际费用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金额;
8、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发放;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就业情况确定。
工伤的相关法规:
1、工伤认定程序:首先由受伤员工或其代理人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由单位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提交至当地社保机构;社保机构收到材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工伤认定条件: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因工外出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等情形。
3、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康复费用、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等。
4、工伤赔偿计算:根据受伤员工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按照相关法规计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也有所不同,从定期享受到终身享受不等。
综上所述,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净及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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