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如题所述

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动离职时支付。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具体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因地区而异。当工伤等级为五到十级时,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通常这些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计算的。
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工伤康复服务:涉及职业康复、功能康复等服务,旨在帮助工伤员工尽快恢复健康;
3、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给予工伤员工的生活费用补偿;
4、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对于因工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按规定给予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6、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随着物价水平变化,工伤保险待遇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动离职时支付,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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