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生活中,很多人会有经济上的往来,但是出于了解信任,并没有签订合同,以至于发生纠纷无法提供凭证,那么,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即使是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但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物证等)证明事实存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二、如何进行起诉?

(一)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二)起诉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准备好相关证件,是自然人的,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以法人的身份起诉的,需要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材料要加盖法人公章。

3、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是律师的,需要准备律师事务所公函以及律师证复印件。

4、准备诉讼有关的证据。

5、需要财产保全的还要准备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材料。

(三)证据包括:

1、双方身份信息,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主体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买卖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5、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没有合同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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