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了人事为什么会这样,给我的答案是这样的:因你是3月2号上班的,3月工资应按当月天数少一天计算,即按30天计算,我把这一天放在病假栏扣除,扣除数等于月基本工资(***)元,当月天数(31)=*****元,请知悉!我看了之后感觉真可笑,还有这样的制度,这样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一般公司都按22天计算的,星期六/日是员工的休息时间,没有理由扣除啊,因为在这个公司是第一次领薪水,心里郁闷!!!大家说说,觉得这样公平吗?你们碰到这过这样的计算方法的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