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同时代理两家保险公司是违法的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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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条最初的“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后来重新修改为“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对保险公司而言,这意味着“1+1”的兼业代理限制取消,但个人代理人仍将作为专职代理。
具体处罚没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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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30
那都是违法的,你也可以去买些法律的书籍来看看,或者可以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