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没此类附加条件,其实你不必在乎的,劳动法明确表明,员工离职,随时可以,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合同有特殊要求的例外;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你,可以的,但是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书面),同时赔偿你对应工作年的每年一月的补偿金,如果没提前通知你,一样也是有通知赔偿金.
而关于挡案的问题你自然不用害怕,你工作后必然发现挡案没用,除非你是政府等部门的,你的挡案是很有用的, 私人企业这个都很活,只要接受单位愿意,这个都有办法的
你自己全文看一下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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