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津买房落户问题

我是山东人,我老公是天津人,我嫁到了天津,我的户口还在山东,我们买新房他家出了30万,我家出了50万。我希望房产证可以写我的名字,我们是在市内六区买的房。是不是必须房产证写我名字,我才可以得到天津户口??另外再问一下,如果不是因为买房呢,只是单纯的我嫁给了天津人就可以落天津常住户口么?

嫁给天津人,你落户的话要等上10年以后

但是孩子还是马上能落户的。

你看看天津的蓝印户口吧。

办理天津蓝印户口注意事项
1、您购买的住房必须为一手新房,一次性付款,大产权。
2、您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此次天津降低蓝印户口门槛,没有像以前一样“一刀切”,而是分区域分档次。其中,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宁河县、静海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万元。

愿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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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职工于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按前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三、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