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母亲在世,母亲同意把房产证继承给儿子

房产局却说母亲和儿子的名字都要写上,如果只写儿子的名字能不能办理?怎么办?

如果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你母亲对房子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另外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你父亲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假如只有你母亲和你是继承人,你母亲和你原则上应各继承你父亲享有权利部分的二分之一。
因此,你母亲对房产的权益为四分之三,你为四分之一。要把房子直接转为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上有障碍。建议一步一步来,你们可以先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然后你母亲再把属于她的部分转让给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1
你跟房产局说母亲同意把房子全部给你,母亲不要房子,看房产局同意不同意。按理说母亲把房子赠予儿子,人家愿意,关它房产管什么事,它管的是不是太宽了吧。或者还有什么原因是你没有说清楚的,你最好问清楚,它为什么非要挂你母亲的名,书面文件规定有没有?
退一步看这件事,其它你没不用太紧张,就算房子挂你和你母亲两人的名,这房以后还不是你一个人的。还怕你母亲跟你争不成。挂她的名就挂呗。多大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