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在县城买了三间二手平房带地皮,后来又翻盖了楼房,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

当时买房时手续只有财政票据,且是上家的名字,上家只写了份证明,

你好朋友,看来你的事情有些麻烦呀!首先,你买的三间平房属于合法的。虽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财政局的票据。但是你翻建的二楼是没有经过审批的,现在依然属于违建。建议你带着与上一家的买卖合同和票据到城建监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多说好话,哪怕罚点款也值得)然后拿着审批手续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到房产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在这中间你需要先到房产所在的社区或街道开具相关证明。很麻烦,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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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4
赶紧去办,别等政府来拆迁了说你是违章建筑。如果现在不给你办,就自己花钱去作个公证,证明你十几年前花多少钱买的,以及使用情况等。防备忽然拆掉而得不到任何补偿。
第2个回答  2014-01-04
买的时候没证的话现在一般也不能办证。稳妥起见带这些手续到当地房管所去问问吧。
第3个回答  2014-01-04
你可以尽快到县国土局和房产局把土地证和房产证给办了。应该是可以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