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包公的小故事30--50字

如题所述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追答

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1. 包拯一生清廉,从不贪污受贿。他在端州,即今天的广东肇(zhao)庆市,当了将近三年官。端州有一种著名的特产——端砚。笔、墨、纸、砚合称为“文房四宝”,而湖笔、徽墨、宣纸、端砚被称为“四宝之最”。端砚石质坚实温润,纹理细密,发墨快而不易干,书写流利生辉,从唐代起就很有名,是上贡皇帝的贡品。包拯以前的县官常征收老百姓的端砚,用来贿赂朝中权贵。包拯当县官时不加征端砚,也不贿赂权贵。虽然他十分喜爱书法,但他离开端州时竟然连一块端砚也没带走。

2. 包拯是庐州合肥人,早年做过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的县令。有一次,县里发生一个案件,有个农民夜里把耕牛拴在牛棚里,早上起来,发现牛躺倒在地上,嘴里淌着血,掰开牛嘴一看,原来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这个农民又气又心痛,就赶到县衙门告状,要求包拯为他查究割牛舌的人。这个无头案该往哪里去查呢?包拯想了一下,就跟告状的农民说:“你先别声张,回去把你家的牛宰了再说。”农民本来舍不得宰耕牛,按当时的法律,耕牛是不能私自屠宰的。但是一来,割掉了舌头的牛也活不了多少天;二来,县官叫他宰牛,也用不到怕犯法。那农民回家后,果真把耕牛杀掉了。第二天,天长县衙门里就有人来告发那农民私宰耕牛。包拯问明情况,立刻沉下脸,吆喝一声说:“好大胆的家伙,你把人家的牛割了舌头,反倒来告人私宰耕牛?”那个家伙一听就呆了,伏在地上直磕头,老老实实供认是他干的。原来,割牛舌的人跟那个农民有冤仇,所以先割了牛舌,又去告发牛主人宰牛。打那以后,包拯审案的名声就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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