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销的坏帐损失重新收回,为什么要记在“坏帐准备”的贷方呢?

我记得老师讲过“坏帐准备”账户是资产类的调整账户,借减贷增,既然坏帐损失都核销了,那么“坏帐准备”肯定是减少的了,应该在“坏帐准备”的借方登记 。可是书上写的和老师说的都是在贷方,我记不得老师怎么解释的,希望高手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坏账准备虽然它的记账规则是贷方增加,借方减少,但它仍然是资产类账户,它同累计折旧等科目一样,是备低类科目,是对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的余额进行减少的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它的项目,在应收账款报表项目金额中,已经将坏账准备减掉了。 如果你还不明白,可以倒推会计分录理解:
计提时: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核销时: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这样就一目了然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7
原来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100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50
贷:应收账款
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50

发生坏账和收回时的分录正好相反
借方减少50 贷方增加5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