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辞职不让走,可以直接走人吗,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但事实上,关于损失用人单位须提供证据证明的。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后直接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公司是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赔偿的。所以说,我们作为劳动者,不想工作了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最好不要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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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1、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样你可以要求其支付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然后按照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跟公司提离职走人。后期不发工资可以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
2、像你这种也没有说明是特别重要的岗位,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啥的,可以构成临时用工,可以随时走人,人道主义也可以提前一天两天三天,看你们的沟通情况而定。
3、至于构成损失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你在公司的两个月是否确已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公司有花成本给你一些特定的培训啥的,这个时候也就是赔偿的事,说到底都是钱的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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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22
首先,你工作两个月不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除了第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你工作两个月,第二个月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上述情形,你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此外,若是公司没有上述情形,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
第3个回答  2019-04-08
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就是违法的,你不仅能走而且不用付什么责任,你还可以保留你在那里上班的证据去劳动仲裁起诉这家培训机构。让他们给你补交保险
第4个回答  2019-04-05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该培训机构违反劳动法关于录用人员需要签署劳动合同或试用合同的规定。未签订相关合同而用工的,视为临时雇工,应允许辞职并结算清楚。
补充一下:临时用工只能用于一些辅助性工作。因此公司以脱离岗位造成公司损失为由向你追偿损失是无理要求,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