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建筑工地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施工噪音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
工地噪音扰民一般都是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管理。当工地所发出的噪音对周边业主造成了困扰的时候,业主就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工地施工的施工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以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夜间连续作业的话,则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的环保部门的审批同意,并且需要对周边业主进行公告通知。
对于夜间施工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根据以上规定,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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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4
建筑工地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环保局: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如果遇噪音可拨12369。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公安局: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如果遇到噪音可拨110。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噪声基本分为以下四类:
1、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但有两处例外:.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及商业固定设备、设施的正常噪音问题,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应当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逐步在依法制定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