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南区关于办理2022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如题所述


唐山丰南区关于办理2022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
在补贴期限范围内且通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期限及标准: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按最高不超过灵活就业补贴政策期限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3补贴。
二、补贴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综合服务中心
三、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灵活就业证明》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2022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和票据复印件各二张。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提前开通社保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5、就业创业证编号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缴纳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持以上资料主动申报。
2、初审。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其社保参保是否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核实其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指导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开具2022年度《灵活就业证明》。初审合格后将材料上报至区人社局,补贴材料一式二份,各乡镇和区人社局各保存一份。
3、上传。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将补贴信息录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内“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模块中,并将相关票据以照片形式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4、复核。区人社局将各乡镇初审并上传的信息进行分类、复核,复核无误后报区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进行支付。
四、办理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逾期视为放弃,不再补办。
五、注意事项
1、享受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本补贴。
2、补贴前和补贴期间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在企业担任其他职务的,不享受本补贴。
申请人在申报补贴的任一环节中如有违反政策或弄虚作假行为,由申请人退回相应补贴资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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