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发生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工伤发生后,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及时去医院治疗,确保伤情得到控制和治疗。
2、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如果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医药费用,并要求其出具书面回复。
3、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医药费用,可以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要求其协调解决。
4、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药费用,并赔偿因为工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工伤申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工伤事故证明:需要提供工伤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事故处理部门出具;
2、医疗证明:需要提供经医院或诊所出具的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和医疗费用等;
3、身份证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个人的身份;
4、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5、工资和社保证明:需要提供最近的工资单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个人在工伤事故前的工资和社保缴纳情况。
综上所述,针对不合理的工伤申请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尽可能地争取到应有的工伤赔偿和医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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