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的立案条件

甲方要到经侦大队举报乙方有商业受贿,如果甲方凭在银行的私人关系打印另乙方帐户上的交易明细,那后乙方拿着这个交易明细给经侦大队,经侦大队就会立案侦查吗?同事甲方和那个银行私自打印乙方的银行卡记录,是不是违法的?触犯了那条法律?
如果甲方通过在银行里的私人关系打印乙方的银行卡记录,那么甲方和那个银行的行为违法吗?如果是的话,触犯了哪条法律?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3-12
第2个回答  2018-05-12

根据《刑法》,经侦大队的立案条件如下:

1、走私假币案,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

2、虚报注册资本案,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应予立案。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应予立案。

4、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应予立案。

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隶属于公安部门。

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2、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3、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