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时怎么样才可以加分呢?

不是有人说在高考的时候凭借特长就会加分嘛,是不是真的啊?那是哪种特长呢?中国民族风吗?需要几级证书才可以?
(注:我是文科精英,理科白痴,还有,不要问我的年龄,因为我是未雨绸缪。)

了解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可以查看本省市地区的最新政策。每个省市都略微有些差别。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在高考的时候可以享受到加分。今年3月份,教育部取消了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上面的高考加分政策很容易查询到。那么没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怎么办呢?其实,在高考中,很多人都忽视了一个隐形加分项目,就是写得一手好字。

为什么说写得一手好字,相当于获得一项加分项呢?

首先,大家都知道,字迹美观的试卷,更容易给老师留下好的印象。字迹清晰,卷面整齐的试卷,在考试里,特别是作文这样主观因素特别强的题目中会让评卷老师更容易看清楚,更容易获得好感。内容很好,逻辑清晰而又富有创意的文章,再加上一手好字,比起自己潦草的文章来,更容易获得一个更高点的分数。

其次,即便在理科这样科目中,好字体也同样重要。我认识一个学霸,他连草稿纸书写都非常认真仔细,字迹清楚。这样让他思路更加清晰,同时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错误,他曾经总结说他理科成绩好,就在于字写得认真。可见,一手好字对于孩子的高考是多么的重要呀。

高考对孩子们来说很重要,我认为不用过于执着于如何加分。踏踏实实提高自身的成绩,才是最重要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30
福建省09年加分政策:(第一点应该是全国通用的)
(一)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三、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 (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烈士子女;
9.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四、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五、应庙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在6月底前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一、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中,平行志愿(去年要求是第一志)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的考生;
3.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和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及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子女。
二、下列考生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 (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 (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照顾)。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
三、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四、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1.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五、下列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填报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六、同时符合多项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限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的考生),考生若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照顾分值。凡符合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省高招办和考生所属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中学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必须在5月2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高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18
可以参加《萌芽》举办的“新概念作文”,拿上奖了,应该可以加分
第3个回答  2009-04-18
我花了20快钱,从淘宝网上买个叫优佰仕志愿填报的东西,挺好用,志愿问题基本可以解决了.可以指导你,可我也忘了怎么找到这个东西了.你上网查一下吧.专门针对河南和山东考生的,好想别的省的没有用.
第4个回答  2009-04-18
今年特长生不加分..(反正我们这里是不加了)
羡慕啊..烈士子女可以加二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