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电费收1.2元一度合理吗?

我在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租房子,租房子本来就生活挺紧张的,电费还收1.2元,家用电费才6.5,房东收费高达一倍,我又不想跟房东正面冲突,电费水费房租都很贵,我要怎么办?电网公司能帮忙吗?

不合法。
电费要分为民用和商用。如果是民用的,收费显然不合理,房客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中国法律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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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8
1、根据您的描述,您有可能属于转供电用户,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 电价格举报电话1 2 3 5 8进行投诉举报。
2、如您是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供电企业严 格按 照电价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价向用电客户销售电力并计算收 取 电 费。您可通过微 信关 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 击 服 务 资 讯>电价 信息>选 择用电 区域和城 市>点击“查 看详 细电 价表”,即可查 询最 新的电 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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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8
电费要分为民用和工业用。

如果是民用的,收费显然不合理,房客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2个回答  2022-06-18
网友留言:现在广州市城中村电费,不管是一手还是二手房东,都收1.5元一度电。试想现在广州的大学生毕业出来工资能有多高,一个单间1000元,这种天气随随便便一台空调一个月能用200+度电,每个月电费必超300块,生活开销太大了。

如果电费能按正常的0.59元收,每个年轻人能省下几百块消费,而不是把这几百块又集中在少数房东那里存进银行。
广州市应该也有很多类似的租客呢,大家都面临这种高价电费的烦恼,租房的电费可以收那么贵吗?这个是正常现象吗?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对于你反映城中村用电收费高的问题,我局已多次组织监管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结合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天河区城中村出租屋房东违规收取水电费专项整治”,印制并广泛派发关于出租屋水电费收费政策规定的宣传单张,积极宣传和引导城中村出租屋房东了解、遵守国家水电费收取的物价政策和规定,依法依规收费。
我局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乱收水电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因你反映时没有提供租房详细地址,房东姓名和缴费相关票据,通过电话联系你,对你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待你提交相关材料后我局再跟进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说起城中村租房这件事,城中村啥都好,就是水电费有点贵,甚至比房租还要贵。城中村房东向租户收取的电价,很多都是大大高于供电局向房东收取的电价的,也就是说供电局没有私自加价,而是房东私自加价了,这是电费高的最主要原因。
而且现在整个租赁市场都普遍存在加收电水费行为,特别是城中村,乱收费已成为正常现象,如果嫌贵可以跟房东或二房东讨论这个,基本会叫你另找下一家,没得谈。因为现在高昂的水电费,已经成为二房东的主要收益来源。
第3个回答  2022-03-26
这是你和房东之间的问题,电力公司管不了,不过你这房东是按工商业用电算的,如果不是那种公寓房的话收那么贵着实太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