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本显示未婚怎么离婚

如题所述

关于结婚户口本显示未婚怎么离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户口本上写未婚,只是因为没有及时更新。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二、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
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三、户口已婚可以领结婚证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搞错了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已婚则不可以重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经征求公安部意见,民政局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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