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的驾驶证怎么查?

如题所述

被吊销的驾驶证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限制期满前可以通过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查询;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永远都可以通过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查询。

一、查询方法

1.首先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站链接http://www.122.gov.cn),点击驾驶证核发地省份

2.点击省份之后会出现如下页面,点击红圏记号处“用户注册”再点击“个人网上注册”

3.点击“个人网上注册”后按照注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好注册信息后点击“同意协议并继续”

4.点击“同意协议并继续”会出现要求选择用户类型的页面,类型选择驾驶证类型并填写驾驶证号码和填写手机号码,填写好之后会要求验证手机号码是不是本人,点击验证手机号码会收到“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到手机的一个验证码,填写验证码验证成功后就注册成功了。

5.注册成功后,会跳转到如下页面,点击个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并输入验证码。

6.登录成功后如下页面,就可以查看到驾驶证的状态信息了,被吊销的驾驶证状态显示的是“吊销”字样。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保留二年后销毁,但因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保留十年后销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保留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限制期满后销毁,但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资料长期保留;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档案资料保留三年后销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档案资料保留二年后销毁。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所属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监销人和销毁人应当共同在销毁记录上签字。记载销毁档案情况的登记簿和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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