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和迁户口区别

如题所述

户口迁移是指户口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个地方,分户是指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一、户口怎么分户
      同一户口本上的家属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但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二、怎么把户口迁出来,自己做户主还是家里人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子女和父母分户的条件是什么
      子女和父母分户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如果家里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但是女儿已经结婚了,就不能满足分户的条件。当然,有些地方对分户的要求比较严格,只要孩子结婚就可以分户;
      2、分户时,如果有两个儿子,只能分两个户。父母必须和其中一个儿子住在一起,户口也应该在同一个户口行业,以满足分户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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