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创立标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1954)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
a、规定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规定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①初步建立:1949年举行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②继续存在: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能结束,但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职能改变)
③新的阶段:1956 年,随着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
④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
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确立因素:
①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为保证祖国统一和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
(2)确立过程:
1949年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