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有以下的区别:

1、确权开始的时间不一样;

2、确权的依据不一样;

3、确权机关不一样;

4、确权的内容也不一样。

土地确权确定的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登记的是不动产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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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有以下的区别:
1、确权开始的时间不一样;
2、确权的依据不一样;
3、确权机关不一样;
4、确权的内容也不一样。
土地确权确定的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登记的是不动产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2个回答  2017-08-23
土地确权确定的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登记的是不动产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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