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别:
1、包含内容不同
(1)、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包含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明细中的利息支出是利润表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2、后续处理不同
(1)、明细科目中包含有资本化部分,该部分不进入利润表,利润表中的利息支出只含费用化部分;
3、计量不同
(1)、利润表中的利息支出按权责发生制计量,财务费用明细中的利息支出按收付实现制计量。
扩展资料:
1、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3、企业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借款,预提属于当年度应承担而按借款合同约定应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利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浙地税函[2004]34号)
4、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一、区别:
1、包含内容不同
(1)、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包含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明细中的利息支出是利润表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2、后续处理不同
(1)、明细科目中包含有资本化部分,该部分不进入利润表,利润表中的利息支出只含费用化部分;
3、计量不同
(1)、利润表中的利息支出按权责发生制计量,财务费用明细中的利息支出按收付实现制计量。
扩展资料:
1、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3、企业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借款,预提属于当年度应承担而按借款合同约定应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利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浙地税函[2004]34号)
4、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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