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停止线前面的虚线是直行待行区。车辆合理使用直行待行区,一个灯次可以多走10余辆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须在直行待行区内待行,一旦直行待行区车辆饱和,后方车辆不得强行驶入或者轧越人行横道线等候。同时,直行待行区与左转待转区属于“专区专用”,不得占用左转待转区直行或占用直行待行区左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交管解读“直行待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