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在2车道的国道上面正常行驶,对面一辆大货车远光会车后,同向的一个妇女开着电动车突然急向左拐,我车避让不及,在对面车道中间左侧撞上电瓶车屁股,伤者骨折。请问如何理赔,家属私下要我去医院垫付医药费,我拒绝了,坚持按法律程序由交警处理。
现在交警说,同车道行驶,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对前车估计不足,付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