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死了还执行吗

如题所述

执行人死了还可以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的处理方法如下:
1、被执行人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对待,如果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进行的审理对变更后的被告具有约束力,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判决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
2、被执行人死亡,有遗产,无继承人的案件处理,实践中,法院应当通知民政部门或者所在集体,参加诉讼,同样仅以继承的价值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3、被执行人死亡,没有遗产,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案件处理,被告死亡,没有遗产,应当追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为被告,继续审理,由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在其承担的义务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执行的方法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5、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7、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扣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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